2005年10月25日 星期二

關於教改之2 - 回應小貓blog上的其他comment

引述今天聯合報關於教改學生程度報導中的一段話:『與會的師大社會教育系教授李明芬指出,他過去12年走訪200多個學校。近三年來她發現,不管是校長、主任或是老師,都不知道要不要遵守政策,非常惶恐。因為他們發現,如果照九年一貫課程這樣帶學生,學生畢業後程度會落後1到2年,而且無法銜接高中課程。』

12年來"不知道要不要遵守政策,非常惶恐",這聽起來是何等荒謬的一件事情。我不認為這是教改造成的,而是台灣任何一個角落都有可能發生的,或說這並不是教改這個政策所造成的特有現象,而是一個常態的現象。人民希望有偉大的總統偉大的市長黨主席可以'帶領'大家前往更美好的地方,而不是人民本身有未來的藍圖,而appoint這些人來作專業的規劃與執行。
如果把自身應當奮力捍衛的原則與權利交了出去,又有什麼資格事後再來抱怨這世界待己不公? 讓李遠哲與參與12年教改的人制定政策卻不予檢討批評修正,這又是誰的責任?撇開領頭的人是不是有知識份子的使命感,光是人民本身所必須負起的責任就已經消失無蹤了。Democracy is that you get what you deserve。如果人民不扛起自身的責任的話,教育改革祇會是失敗的其中之一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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