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12月10日 星期三

【轉載】奇文共賞,好像在看小說

【公告】皇田財務部林芳瑋副理未經授權從事外匯衍生性金融商品虧損約新台幣6.3億元

2008/12/05 21:35 中央社



日 期:2008年12月05日



上櫃公司:皇田 (9951)



主 旨:本公司財務部林芳瑋副理未經授權從事外匯衍生性



金融商品虧損約新台幣6.3億元。



說 明:



1.事實發生日:97/12/05



2.發生緣由:本公司財務部林芳瑋副理未經授權從事外匯衍生性金融商品虧損約新台幣6.3億元。



3.處理過程:



外匯衍生性金融商品交易損失處理過程報告:



在九十七年十月八日近下班時,財務部林芳瑋副理向公司經營階層報告,因為在十月六日發生最近五十年金融市場未曾發生過的劇烈波動,導致其所操作的外匯衍生性金融商品的方向與市場的波動呈反方向,可能產生鉅額虧損且已非其所能處理。



經營階層當時感到異常震驚與憤怒,百思不解為何會產生鉅額的虧損?經營皇田近三十年都沒有發生過這種事情。公司沒有任何人同意這些交易且董事會也沒有討論過這些交易,也沒有公告過這些交易,公司何來這些外匯衍生性金融商品操作?而且經營階層在八、九月的時後,一再詢問林芳瑋副理是否還在操作外匯衍生性金融商品,得到的答案都是已經沒有任何操作,為何還會有如此嚴重的事情發生?



經營階層當時詢問林芳瑋副理到底在那幾家銀行操作外匯衍生性金融商品,其僅答在大眾銀行;問其損失金額,也答不上來,林芳瑋副理表示外匯衍生性金融商品的合約未平倉,而外匯行情仍持續劇烈波動中,所以無法估算可能損失的金額到底有多少,可能損失的金額隨著全球外匯行情一直在漂浮不定。經營階層在憤怒之餘,當場禁止林芳瑋副理繼續操作外匯衍生性金融商品。



接下來幾天,在經營階層的一再逼問下,林芳瑋才陸續講出還有在富邦銀行、中國信託銀行、星展銀行操作外匯衍生性金融商品未平倉且有同樣方向錯誤所產生的未知損失。當時經層階層非常生氣問林芳瑋副理為什麼不要一次講出來?林芳瑋副理說怕經營階層受不了鉅額損失的打擊而昏倒



在接下來的一個星期,大眾銀行、富邦銀行、中國信託銀行、星展銀行等分行人員,陸續到公司找經營階層負責損失。經營階層問其損失是從怎麼來的,銀行人員表示需要其台北的交易室人員才知道;經營階層要求銀行人員找其台北交易室人員來公司,讓公司經營階層瞭解問題所在及提供此次可能損失的部位給公司經營階層知道。



在接下來的一個星期,上述銀行的台北交易室陸續到公司來講解交易部位的狀況,因公司經營階層對外匯衍生性金融商品不懂,要求銀行交易人員講解外匯衍生性金融商品是如何交易的。經營階層並要求銀行提供未平倉部位的資料給公司。



在接下來的一個星期,公司經營階層開始瞭解外匯衍生性金融商品未平倉資料。由於經營階層對於外匯衍生性金融商品不懂,也從未接觸過外匯衍生性金融商品,但是為了瞭解這些交易的操作方式、損失的計算方式、外匯行情變化對這些未平倉的外匯衍生性金融商品損益的影響、如何對這些未平倉的部位進行避險以避免損失持續擴大。因此經營階層費了很多時間了解外匯衍生性金融商品的內容與性質,並詢問銀行相關細節,仍然無法完全了解如此複雜的金融商品交易。此時,可能損失金額仍然無法確定是多少,而外匯行情仍在持續劇烈波動中。



在接下來的日子,公司經營階層一方面致力於未平倉部位的避險操作,另一方面查核過去操作外匯衍生性金融商品的交易資料及資金流程。由於國際外匯行情的波動以跳躍的方式進行,而詢問銀行交易員對於外匯走向的看法,大多以波動太過劇烈無法做建議回應。公司經營階層每日早上八點與下午七點討論外匯走勢及對公司未平倉部位的避險措施。由於公司經營階層對外匯衍生性金融商品的交易模式及外匯走勢分析不懂,而備感艱辛且處在心力交瘁中來處理問題。在避險過程中發現銀行所給的額度已經用滿,沒有額度可以進行避險,為此,又再與銀行協商及增提保證金以增加新額度來進行避險。林芳瑋副理不瞭解外匯衍生性金融商品的規定,認為只要銀行存款淨額為零,就不用登帳及公告。



由於過去交易沒有登帳,所蒐集的資料也不齊全,這使得核帳過程變得非常困難。公司經營階層向銀行索取交易資料及銀行存款資料以供核對,銀行表示需再調舊資料,所以取得資料的速度並不如預期的順利,因此影響到本公司查核交易過程及資金流程的進度。到現在為止,仍有一些資料無法取得及辨認交易性質與流程。



在處理過程中,經營階層積極與往來銀行協談貸款事宜,確保營運資金無虞。到今日與往來銀行洽談大致已經完成,並獲得往來銀行的支持。



在這期間只看到銀行要公司負責,公司詢問其可能的損失。



銀行人員表示外匯市場仍在劇列波動中,且公司的部位仍然在漂浮中,所以其也無法確定損失的金額。



經過一連串的努力以後,未平倉部位到今日已經大致完成避險的動作,對於損失已可較明確的估計。



4.預計可能損失:估計約新台幣6.3億元左右。



5.對公司財務業務之影響:一年利息支出約介於2,800萬元至3,200萬元之間。



6.改善情形及未來因應措施:



一、操作外匯選擇權係個人行為。



(1)林芳瑋副理操作這些外匯衍生性金融商品並未經本公司經營階層與董事會授權同意。



(2)97年度交易資訊被隱藏,管理階層不知道交易內容。



(3)管理階層對此類商品不懂。



二、林芳瑋副理將公司額度與其私人擁有之公司共用,造成其挪用公司資金約142萬美元。本公司董事長代表本公司已經積極向林芳瑋副理追討被挪用的資金。本公司董事長及總經理在董事會中承諾,若無法追討被挪用資金的全部金額,其差額將由其二人承擔,以減少公司被挪用資金的損失,並繼續向林芳瑋副理求償。



三、林芳瑋副理調職至總經理室,靜後調查,再做適當處置。



四、對林芳瑋保留法律追訴權。



五、經過本次損失後,預估銀行借款金額約介於7.5億元至8.5億元之間。一年利息支出約介於2,800萬元至3,200萬元之間,負債比率約為72%,每股淨值約為7~8元。



本公司採取下列措施來因應利息費用的增加:



(1)停發員工紅利、董監事酬勞。



(2)中高階人員減薪。



(3)降低營運費用。



(4)積極提高獲利,償還銀行借款,儘早回復原有的財務結構。



六、公司日後除了採用外匯遠期交易來對外幣資產或負債的實際需要進行避險外,不再從事衍生性金融商品交易。



七、今後公司會更嚴謹控管所有相關作業,對於隱藏資訊者,一律嚴懲。



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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